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充电桩配电工程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充电桩配电工程物资采购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08.7575万元,其中包件1:人民币39.4万元;包件2:人民币369.3575万元。

2.2招标范围: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充电桩配电工程物资采购,详见清单。

2.3交货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地面交货(含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

2.4交货期:电力电缆接到工程送货通知后1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其余物资接到工程送货通知后3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两个包件,包件1:变压器;包件2:电力电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制造商

3.2 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与授权委托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4月至2026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各包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相应的资质材料:

包件号

对应物资要求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等

备注

包件1

10kV变压器

对应电压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

制造商

包件2

10kV电力电缆

对应电压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制造商

0.4kV电力电缆

对应电压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制造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后审在开标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79日至202673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投标人使用CA加密锁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进入“投标人”,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响应操作,招标文件进行响应操作后即可进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73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响应文件。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8.发布信息媒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通明大厦

地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

联系人:

蒋陈红

联系人:

沈红英

电话:

0513-85162895

电话:

0513-89011009

监督部门: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13-85103006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