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崇数据备〔2026〕2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南通港滨江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 场地位于通吕运河、任港河与长江交汇处两侧;东至经一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任港河  

2.3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通市任港湾沿江区域,东至经一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纬一路,南至任港河。设计范围约11.2万平方米(包括江堤外侧滨水码头及港池6.75万平方米,江堤内侧老钟楼、候船大厅、厂房等周边改造地块4.4万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约20185.96㎡(钟楼3014.52㎡、候船大厅3668.24㎡,厂房13503.2㎡(两层计取)),商业配套面积约16190.1㎡

2.5 本次设计范围及估算价:   320.5万元  

2.6 服务范围:本次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客运大楼(老南通港钟楼)、客运中心(候船大厅)、既有厂房、现状滨水码头及周边场地的改造再利用方案设计,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改造方案、景观概念方案及投资估算。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周期: 本项目分批次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总计70日历天(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3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改造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周边场地改造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具体服务节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有相同的,则以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检查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检查有效性

营业执照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等级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经济标(投标报价 10                       

技术标: 70

综合标(企业综合实力): 2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无效报价、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2分,每高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

2.2.32

技术标(70分暗标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前期分析

 

1、基础分析部分

围绕项目开展背景、场地现状、上位规划及参考案例开展基础研判。

对背景与现状调研详实透彻、论证逻辑完备13- 15 分;

对背景与现状调研较为详实、论证较为充分7-12 分;

对背景与现状调研程度一般、论证力度普通3- 6 分;

对背景与现状调研不够充分、论证质量偏弱2 分;

对背景与现状调研欠缺、论证水平较差1 分;

未提交相关分析材料,本项不计分。

15

总体思路

 

结合项目场地现状、规划管控、建筑功能、建设标准开展前期研判,梳理设计重难点,凝练项目核心设计主攻方向,形成整体实施思路,制定全过程、多专业协同的技术实施路径

精准把握项目关键重点、整体技术路线清晰完备 4-5 分;

对项目重点方向把握尚可、技术路径基本成型 2-3 分;

项目核心要点辨识偏差、技术框架模糊混乱 1 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本项不计分。

5

方案设计与设计深度

1、开展项目核心设计要素专项剖析

要素剖析覆盖全面、逻辑层次清晰,得8-12 分;

要素剖析较为完整、行文条理尚可,得 3-7 分;

要素剖析深度一般、结构条理普通,得 1-2 分;

未提供相关分析内容,本项不计分。

2、针对项目关键难点拟定专项技术解决方案

技术方案思路新颖、体系完整贴合实际、落地性强,得 8-13分;

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适配现场需求、实操性较好,得 3-7 分;

技术方案中规中矩、符合基本要求、可落地性一般,得 2 分;

技术方案质量欠缺、脱离实际条件、实施难度大,得 1 分;

未提交相关技术方案,本项不计分。

25

方案亮点创新

提升改造方案呈现与创新亮点说明

方案体系完整、图文展示效果优良、创新特色鲜明,得 16-20 分;

方案内容较完善、图片呈现效果较好、创新亮点较明显,得 11-15 分;

方案内容常规、展示效果一般、创新点不突出,得 6-10 分;

方案质量欠佳、图文展示较差、无明显创新,得 3-5 分;

方案质量低劣、展示效果差、无任何创新,得 1-2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材料,本项不得分。

20

度计划与作保障

结合投标文件中对项目实施阶段划分、工作任务分解、进度管控措施、关键节点排布及后续服务保障体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为优秀得4- 5 分,良好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

5

2.2.3

3

企业综合实力(20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的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250万元的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合计最多得4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如为总承包业绩,仅认可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部分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总承包合同中设计分工页、业主证明等))。

4分

人员配备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团队:

1、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2分) :

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城乡规划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如有及注册证书如有),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则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项目组人员经历及业务能力(14分) :

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景观、水利、测量、勘察、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共7个专业负责人 :

①景观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得1分;具备正高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2 分;

②水利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得1分;具备正高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2 分;

③测量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得 1分;具备正高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

④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 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1分,最多得2 分;

⑤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1 分,最多得2 分;

⑥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 1 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 最多得 2分;

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1 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 2分;

: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扫描件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则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16分

注:1.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技术标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企业文化标识等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7   9  日至 2026  7   30   9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7  30   9   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

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东景路三佳服饰厂内3楼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周柯辰                      

电话: 18021380517                     电话:  1318653662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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