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大道等五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EPC)第1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新华大道等五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KGC-2026-0906-0554 交易分类: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督部门: 沈丘县建委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烁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394-5220505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沈丘县文广中心11楼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大道等五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审批〔2025〕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411624-04-01-702152,招标人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沈丘县财政投资和申请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丘县城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建设雨水检查井291座,雨水口327座,d1000雨水管道5210米,d1200雨水管道1100米,破除恢复路面23840平方米等。雨水管材均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2.3项目总投资:约4171.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591.82万元。

2.4计划工期:第1标段: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标段: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第1标段新华大道等五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第2标段为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第2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标段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3.3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6投标人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9月08日08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人:沈丘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沈丘县文广中心16楼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4-5228869

代理机构:河南东晟嘉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3号楼3楼A304号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7368

监督单位: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394-5220505

 

2026年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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