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2024]2号)

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4)1号

宗地总面积:

14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308国道以西、春秋路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36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4667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8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2824BB0006

起始价:

281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该地块要严格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具体指标要求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3.亩均产值≥400万元。4.容积率≥1.5。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6.环保标准应符合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8日至 2024年03月18日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18日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8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3月1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3月19日10时00分在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惠招标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8日19时00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与富水路天厦嘉园综合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717675135

    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银行帐号:13001658008050506465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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