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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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4)2号 |
宗地总面积: |
130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迎宾街以西、春秋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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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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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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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13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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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824BA0007 |
起始价: |
31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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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该地块有违法建筑已经没收,硬化混凝土路面30平方米,彩钢车棚48平方米,经中介机构评估现值后按《新河县批而未供土地地上建筑物处置意见》(试行)文件规定与土地一并进行处置。2、该地块要严格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具体指标要求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3.亩均产值≥400万元。4.容积率≥1.5。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6.环保标准应符合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 |
宗地编号: |
(2024)3号 |
宗地总面积: |
105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新街以东、和谐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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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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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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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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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824BA0008 |
起始价: |
251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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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地块要严格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具体指标要求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3、亩均产值≥400万元。4、容积率≥1.5。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6、环保标准应符合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8日至 2024年02月27日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7日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2月2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2月28日14时00分在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惠招标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19时00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与富水路天厦嘉园综合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717675135 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银行帐号:13001658008050506465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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