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丘文化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宗县沙丘文化园项目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沙丘文化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广批投资【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广宗县沙丘文化园项目2.1.2建设地点:广宗县和平路东侧、富强路南侧。2.1.3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2.1.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4416㎡文化广场铺装1145㎡,路面铺装2230㎡,新建警钟长鸣雕塑、扬帆起航雕塑,建设文化墙,及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2.1.5工期:305日历天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已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0:00:00至2024-02-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6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址http://hb.zcjb.com.cn/ebidding/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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