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监理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开审投资〔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中心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4998.1㎡,其中门诊医技综合楼41252.59㎡,地上5层,地下1层;病房综合楼47869.9㎡,地上13层,地下1层;附属用房1028.51㎡,附属用房包含传达室、污水处理、垃圾暂存等;地下建筑面积14847.1㎡,地下室包含设备机房、人防、食堂、停车区域等。配套设施包括洗涤中心、中心供氧设施、消毒供应室以及变配电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围栏和给排水、地面硬化及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等。2.2最高限价:315.36万元。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8 00:00:00至2024-03-0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hebca.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一单元1404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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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邱国超 联系人: 朱明月
电话: 0319-8173318 电话: 0311-680361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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