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新城91号地施工澄清答疑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正定新城91号地施工有关问题答疑澄清如下:

1、预付款支付情况

答:本项目无预付款

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

答:原则上不予调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

3、进度款付款周期、比例

答:工程建设期间根据项目形象进度进行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完毕后,按期中结算额支付进度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97%,评审价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竣工结算审批期限

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系统原因,需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石家庄亦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兆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616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