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路金融区A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自强路金融区A地块项目监理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3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1515.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153.63平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含人防)61361.98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公共配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中TI商业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6270.12㎡;T2商业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3544.26㎡.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1156 个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0 09:00:00 至 2026-08-11 08:4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8-11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自强路金融区A地块项目监理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平安北大街3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程浩 | 项目负责人: 陆心泽 |
| 电话: 0311-6807537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0952391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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