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冶乡沕沕水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变更公告
1、将原招标文件中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5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更正为: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2026年1月21日23:59,更正为:2026年1月23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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