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施工 已由 中共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以 灵农组复〔202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北洼乡北湖村、北洼乡南洼村、灵寿镇北关村、灵寿镇大东关村、灵寿镇岗头村、灵寿镇孟托村、灵寿镇相托村、三圣院乡白马岗村、三圣院乡东木佛村、三圣院乡南纪城村、牛城乡东城南村、青同镇北贾良村、青同镇韩洼村、狗台乡程阜安村、狗台乡南堤下村、狗台乡苏凡同村、塔上镇刘家村、塔上镇马庄村、南寨乡秋山村、南燕川乡鲁柏山村、南燕川乡营里村、岔头镇王家庄村、陈庄镇大庄上村、陈庄镇中村、慈峪镇慈峪村、慈峪镇卢家洼村、慈峪镇石坎村、谭庄乡南阳沟村、谭庄乡山门口村、寨头乡女东庄村、寨头乡彭家庄村、寨头乡枣园村。 2.1.3建设内容:本次涉及的项目村涉及14个乡(镇)32个村,村庄道路修缮硬化13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工期:18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北洼乡北湖村、北洼乡南洼村、灵寿镇北关村、灵寿镇大东关村、灵寿镇岗头村、灵寿镇孟托村、灵寿镇相托村、三圣院乡白马岗村、三圣院乡东木佛村、三圣院乡南纪城村的道路修缮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牛城乡东城南村、青同镇北贾良村、青同镇韩洼村、狗台乡程阜安村、狗台乡南堤下村、狗台乡苏凡同村、塔上镇刘家村、塔上镇马庄村、南寨乡秋山村、南燕川乡鲁柏山村、南燕川乡营里村的道路修缮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岔头镇王家庄村、陈庄镇大庄上村、陈庄镇中村、慈峪镇慈峪村、慈峪镇卢家洼村、慈峪镇石坎村、谭庄乡南阳沟村、谭庄乡山门口村、寨头乡女东庄村、寨头乡彭家庄村、寨头乡枣园村的道路修缮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交)工、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允许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不同标段应当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17 00:00:00 至 2026-08-23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08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1-82518788
电子邮箱: lsxnyncjbgs@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施工一标段 | 0 | 无 |
| 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施工二标段 | 0 | 无 |
| 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施工三标段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珑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天苑街道警安路55号荣盛御府4-2-1401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王东伟 | 项目负责人: 张娜、李月 |
| 电话: 0311-8251878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6630995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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