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灵寿县补充工作量)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灵寿县补充工作量) 已由 石家庄林业局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灵寿县寨头乡、陈庄镇2个乡镇:其中人工造林项目包括陈庄镇后山、水泉、芝麻沟,寨头乡九岭、彭家庄等5个村。退化林修复包括陈庄镇陈庄东村、后山、南沟、石咀、水泉、西石门、功德,寨头乡九岭、女东庄、麒麟院、任家庄、苏家庄、尹家庄、砂子洞、水峪、山神庙、女庄等17个村。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陈庄镇人工造林及退化林修复工程。二标段:寨头乡人工造林及退化林修复工程。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林业类相关专业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林业类相关专业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07 00:00:00 至 2026-08-13 00:0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8-28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林业局
电话: 0311-82521434
电子邮箱: lslyj2026@126.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灵寿县补充工作量)一标段 | 0 | 无 |
|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灵寿县补充工作量)二标段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荣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灵寿县北环东路8号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508室 |
| 邮编: 050500 | 邮编: 071000 |
| 联系人: 康英彬 | 项目负责人: 徐冰 |
| 电话: 0311-82521434 | 项目负责人电话: 19131260789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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