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雄铁路预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雄铁路预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6〕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雄铁路预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其中1.冶河路(原冶河大道),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2-38m,长约66m,标准段三幅路双向四车道;2.冶河南路(原董家南路),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2-35m,长约70m,标准段单幅路双向四车道;3.洨河大道,设计车速50km/h,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5m,长约73m,标准段三幅路双向六车道;4.宝山北路(原南杨北路),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5m,长约66m,标准段三幅路双向四车道;5.宝山路,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5m,长约103m,标准段三幅路双向四车道;6.宝源路,设计车速50km/h,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0m,长约142m,标准段双向八车道;7.北二环东延,设计车速80km/h,实施宽度为31m,长度约535m,按双向6车道主干路实施;8.和平路,设计车速80km/h,红线宽65m,长约286m,标准段四幅路双向八车道,本次按主干路实施;9.兴安大街,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红线宽50m,长约250m,标准段两幅路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部分道路)、管线综合等。排水部分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方沟2400×2200mm-4200-2200mm等规模,新建HDPE聚乙烯缠绕结构B型雨、污水管道DN500-1000mm等管径。(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石雄高铁保护范围内)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成,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完成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要求。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及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2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及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四项工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市政行业资质甲级、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3)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25 09:00:00 至 2026-07-17 08:4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7-17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石雄铁路预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通路36号交投大厦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381号林荫商务广场2号楼2层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安杰欣 | 项目负责人: 蔡辉、张颖 |
| 电话: 0311-8090282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0902288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sjzxjt_xmzxb@163.com |
| 网址: /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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