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蔬路(三简路-广源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时蔬路(三简路-广源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码: HBQH26-SJZ015 )》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11款

3.2.11 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价)表扉页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并加盖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在本公司或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并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扉页可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如果使用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附(1)投标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双方盖章的协议原件扫描件2)咨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只能接受同一标段一家投标单位的造价咨询业务。

现更正为:

3.2.11 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价)表扉页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并加盖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在本公司或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并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扉页可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如果使用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附(1)投标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双方盖章的协议原件扫描件2)咨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只能接受同一标段一家投标单位的造价咨询业务。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扉页1编制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

 

现更正为: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

 

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编制,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认为自澄清和修改文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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