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展陈电气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展陈电气工程(暂估价) 已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长审批备字〔2023〕01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85.739163 万元,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展陈电气工程工程范围为展陈地下室专业照明、展陈一至四层专业照明,展陈电气工程包括专业灯具、系统内配电箱、桥架、管线、插座及部分专用设备等根据图纸、方案要求的一切施工内容。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太平河片区。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29 11:00:00 至 2026-07-20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7-20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展陈电气工程(暂估价)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太平河城市片区,学府路以北,林青街以西,防洪堤以南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2室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张丹 | 项目负责人: 董慧丰 |
| 电话: 1523051332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0952390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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