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东刘村村民住宅楼外网及附属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藁城区东刘村村民住宅楼外网及附属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藁城区东刘村村民住宅楼外网及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项目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建设内容为藁城区东刘村村民住宅楼外网及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估算价 545.004034 万元,设计费限价 10.6904 建设规模:项目地点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社区,具体包括给排水、暖通、电气、道路、大门、墙面装饰、景观、水泵房等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社区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55.694434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委派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01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R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8  07  09  00 分至 2026  08  14  09  00 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8  27  0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社区居民委员会,马会川,15175156816;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冯伟慷0311-89678005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人民政府 

电话: 0311-88122892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投标人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报名成功后,还须登录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aocheng.hbree.cn/hb/index),点击首页 ”-点击交易大厅 ”—找到所要报名的项目或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查找要报名的项目点击进入该项目点击我要报名 ”—按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待登记受让资格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费凭证上传至交易会员账号内(会员中心-保证金结算上传凭证--需在个人中心完善信息)。2.如果是首次使用交易平台,请提前进行交易会员账号注册,账号注册流程:登录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https://gaocheng.hbree.cn/hb/index)点击用户注册 ”-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注册(其中客户类型 按实际情况选择;所属地 定位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即可) 注意:一定要进行认证,否则账号无法正常使用。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8500950978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藁城区东刘村村民住宅楼外网及附属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3.联系方式

13.1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东刘村前进路中段 联系人:  马会川  ,联系电话: 15175156816 

13.2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闽江道66号 ;项目负责人: 冯伟慷 , 联系电话: 0311-89678005 ;联系人: 冯伟慷 ,联系电话: 0311-89678005 ,电子邮箱:jisi13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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