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澄清公告

因招标文件内不可预见费与电子标工程量清单内不可预见费不一致,现对龙门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次)进行澄清:

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 15279.844227 万元,其中不可预见费:478.471464万元。

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 15279.844227 万元,其中不可预见费:460.017946万元。以电子标工程类清单内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或不利于本次投标活动,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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