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5〕6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平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1标段改造范围:物资局家属院、公路站小区:改造内容有道路改造10304.2㎡、屋面防水改造3536.24㎡、外墙粉刷6276.23㎡、围墙粉刷1793.48㎡、楼梯间粉刷2405.09㎡、更换门窗187.32㎡、改造雨污水管网2125.55m、改造供水管网652.51m、新增太阳能路灯33套、新增充电桩20组 、新增消防安全设施2套及其他相关设施。共涉及 5栋楼 95 户,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 2标段改造范围:冶河小区:改造内容有道路改造2732.57㎡、屋面防水改造4483.32㎡、外墙粉刷6808.99㎡ 、围墙粉刷412.22㎡、楼梯间粉刷3171.37㎡、更换门窗276.48㎡、改造雨污水管网903.46m、改造供水管网478.39m、新增太阳能路灯25套、新增充电桩12组、新增消防安全设施2套及其他相关设施。共涉及 7 栋楼 144 户,总建筑面积 0.8751 万平方米。 (2)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4827533.44元,2标段:2734748.73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 (5)其他: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1标段:物资局家属院、公路站小区;2标段:冶河小区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4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4 00:00:00 至 2025-12-01 23:59: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11-24 00:00:00 至 2025-12-01 23:59: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16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82905018
电子邮箱: psjsgczb2008@163.com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平山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主体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标段 | 0 | 无 |
| 平山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主体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标段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平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升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平山县冶河东路路北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2号东苑22号楼3楼304室 |
| 邮编: 0504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韩绍杰 | 联系人: 刘红叶 |
| 电话: 13931985683 | 电话: 0311-85666945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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