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片区南部拓展区24号地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铁片区南部拓展区24号地块项目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2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公共配建、地下室、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89591.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51.46㎡,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9966.46㎡,公共配建建筑面积3085.00㎡。地下建筑面积26540.00㎡,主要包括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80.00㎡,地下室建筑面积5973.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387㎡(含人防面积5044.12㎡)。项目最终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规划条件核准的建筑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限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30 09:00:00 至 2025-11-20 08:4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高铁片区南部拓展区24号地块项目设计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南大街231号兴石广场2号楼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褚思远 | 联系人: 齐婧、杜康 |
| 电话: 0311-69112334 | 电话: 0311-86958907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cxy12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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