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峪镇冯家庄村等10个村壮大村集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峪镇冯家庄村等10个村壮大村集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灵数政投资【2025】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衔接资金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灵寿县慈峪镇冯家庄村;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仓储大棚2栋。总建筑面积6576平方米,其中1#仓储大棚2688平方米,2#仓储,大棚3888平方米。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3 00:00:00 至 2025-11-08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4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1-82518788
电子邮箱: lsxnyncjbgs@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慈峪镇冯家庄村等10个村壮大村集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领大厦2号写字楼2401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杨超杰 | 联系人: 张亮 |
| 电话: 0311-82518788 | 电话: 0311-68123781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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