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南区更正公告
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南区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相关内容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1、更正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项目内容: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合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现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项目内容: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合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明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4月7日
招标文件如下:南区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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