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更正公告
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02-02
2、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相关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盖有效期内的GB1、GB2)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盖有效期内的GB1、GB2),各省份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以获准的(GB1、GB2)管道资质为准,(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相关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文件如下: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HBZ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