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南滚龙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南滚龙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石家庄市水利局  石水【2023】4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南滚龙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1.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1.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1403.59h,封禁牌19个。生态治理区:浆砌石谷坊23道,铅丝石笼谷坊13道,栽植水保林61.49h㎡,水蚀林地治理24.92h㎡,老旧梯田改造10.0h㎡,水泵及配套2处,混凝土路650m,水土保持宣传1项,标志牌3块。生态保护区:沟道清理400m,沟底防护4500㎡,溢流坎102m/10道,建设护地堤1820m。

2.1.4工期:2024年10月31号之前完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011709时00分至2024 01 23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若投标人在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电话:400-0311-616;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8986832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 06 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人:平山县水利局
       址:平山县冶河西路 75 号
     人: 冯文倩       
       话: 152843162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正义路润景花园对过
     人:韩丽娇
       话:18932937093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分别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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