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2023]17-1、[2023]17-2、[2023]17-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井公资告字[2024]06号)
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4]06号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
地上附着物 (万元) |
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建筑 高度 (米) |
绿地率 |
|||||||||
【2023】17-1号 |
井陉县微水镇良河东村 |
729.94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27 |
61.12 |
2 |
34.12 |
≥0.8 ≤1.0 |
≥40 ≤50 |
≤24 |
≤20% |
【2023】17-2号 |
井陉县微水镇良河东村 |
7420.99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275 |
275 |
10 |
/ |
≥0.8 ≤1.0 |
≥40 ≤50 |
≤24 |
≤20% |
【2023】17-3号 |
井陉县微水镇良河东村 |
2003.97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75 |
75 |
5 |
/ |
≥0.8 ≤1.0 |
≥40 ≤50 |
≤24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7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7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大宇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03月2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取网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4年03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本次拍卖出让委托中大宇辰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369141565
开户单位: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100592371800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