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赵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赵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赵行审投资审〔202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赵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赵县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村庄道路路面修复、便道铺设等
-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乡村道路硬化91896.4平方米、铺设便道41241.3平方米、铺设路沿石9173.6米等。
-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35900.64元;二标段:1085032.83 元;三标段:1076104.43元;四标段:1272478.08元;五标段:1035076.85元;六标段:1194716.44元;七标段:972852.92元;八标段:1093939.90元;九标段:1033633.24元;十标段:1308602.98元;十一标段:1246978.56元;十二标段:1269349.67元;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寨店镇;二标段:新寨店镇;三标段:南柏舍镇;四标段:北王里镇;五标段:韩村镇;六标段:前大章乡;七标段:沙河店镇;八标段:高村乡;九标段:王西章镇;十标段:谢庄镇;十一标段:赵州镇;十二标段:范庄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自然标段顺序进行评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 月 8日 9时 00分至 2024年2 月20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采云”(http://www.zcbidding.com)同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采云服务电话4001618186。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免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无法在上述平台获取投标人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正常后续操作。开、评标工作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线上进行。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并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 PDF 格式投标文件。两个平台缺一不可,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赵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拓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赵县柏林大街 46 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与槐安路交叉 口中环国际4号地块3层302
联 系 人: 苏路路 联系人: 曹晓敏
电话: 0311-84942758 电话: 17796903216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 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 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 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 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 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 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 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 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5、评标专家在评 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2024年赵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文件(上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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