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石公资交 〔2024〕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3月26日组织鹿泉区〔2023〕046、〔2024〕11-17、20-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鹿泉区〔2023〕046、〔2024〕11-17、20-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鹿泉区〔2024〕11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储备地以东、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南、石家庄君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储备地以北。 |
4144.96 |
工业 |
≥1.3,≤3.0 |
≤60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10月24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251 |
5 |
251 |
鹿泉区〔2024〕12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东、欣和润泰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南、石家庄君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
1268.72 |
工业 |
≥1.3,≤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4月2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76 |
2 |
76 |
鹿泉区〔2024〕13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欣和润泰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东、河北新合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石家庄君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北。 |
1511.13 |
工业 |
≥1.3,≤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11月8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91 |
2 |
91 |
鹿泉区〔2024〕14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欣和润泰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东、石家庄国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南、储备地以西、河北新合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北。 |
5122.31 |
工业 |
≥1.3,≤3.0 |
≤60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2073年4月3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308 |
7 |
308 |
鹿泉区〔2024〕15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方台村,昌盛大街以东、云开路以南、储备地以西、龙泉路以北。 |
72901.83 |
工业 |
≥1.3,≤3.0 |
≤60 |
- |
智能制造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50 |
4410 |
10 |
4410 |
鹿泉区〔2024〕16号 |
位于获鹿镇三街村,海山大街以东、三街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18534.57 |
零售商业 |
≥1.0,≤3.0 |
≤50 |
≥25 |
- |
- |
40 |
2865 |
20 |
2865 |
鹿泉区〔2024〕17号 |
位于获鹿镇贺庄村、三街村,贺庄社区地以东、镇宁路以南、石柏大街以西、储备地以北。 |
8004.36 |
商务金融 |
≥1.0,≤3.8 |
≤50 |
≥25 |
- |
- |
40 |
1310 |
10 |
1310 |
鹿泉区〔2024〕20号 |
位于开发区横山村,横山村地以东、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以南、储备地以西、御园路以北。 |
35470.86 |
城镇住宅 |
>1.0,≤2.0 |
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 |
- |
70 |
18100 |
100 |
18100 |
鹿泉区〔2024〕21号 |
位于上庄镇王家庄村、大车行村、小车行村、小李庄村,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34461.13 |
城镇住宅 |
>1.0,≤1.5 |
≤28 |
≥35 |
- |
- |
70 |
31014 |
100 |
31014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3月11日9时至2024年3月25日17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下载中心”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资格审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3月26日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4年3月26日14时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四)限时竞价时间、地点:2024年3月26日14时30分开始限时竞价,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其中鹿泉区〔2024〕16-17、20-21号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3.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4.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311-89868269 0311-82015981
联 系 人:贾先生 刘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
CA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400-707-3355转6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