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阜发改基础审批(202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阜城县行政审批局以 阜行审交(2026)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阜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境内。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里程22.98km,涉及9个乡镇9条农村公路,路线全长总计约22.98公里,路基宽6-10米,路面宽5-9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以及道路配套标志标牌、护栏、警示柱、标线;交河界-赵官寺(崔庙-王集)路线上改造箱涵3处以及铺设排水管等工程。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1 个月。
   2.2招标范围:阜城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 2024 或 2025 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 7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一项四级或四级公路以上的公路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1.6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04 00:00至2026-08-09 23:59,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供应商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60。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向河北联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马书霞,联系电话:133731882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城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8-4622592

电子邮箱:24471917@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元。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人:阜城县交通运输局

   址:阜城县光明东路455号

人:刘锐

   话:0318-46280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联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1568号

项目负责人:马书霞

   话:1337318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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