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排水管网安全保障能力升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排水管网安全保障能力升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县排水管网安全保障能力升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投资审批【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071.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066.2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景县城区内的排水管网安全保障能力升级。排水管网、排水井、排水泵站、重点监测区域等加装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包括雷达水位监测仪50套、雨量计50套、雷达超声流量仪240套、水质监测仪9套、井盖监测终端400套、排水井有害气体监测400套、感控终端1套、重点部位50个点位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共计加装1220套物联感知设备,覆盖260.347公里管网、3582个排水井、1个污水厂、8个排水口、1个雨污水泵站等 ;建设地点:景县城区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出具勘察成果报告及全过程勘察技术服务等)、依据经审批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配套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必要时的设计驻场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183.56万元(其中勘察费24.4万元,设计费92.9万元,建安费6066.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小微企业的报价,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①勘察、设计单位: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施工单位或非联合体投标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专业名称)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6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2 09:002026-09-2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 “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7.2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电话:0318-6991060,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7.4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邮寄或邮件(以寄出时间/发送时间为准)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郭洪臻/京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婷 ,联系电话:0318-4222762/0318-6900760 ;邮箱:jxcgjxmb0318@163.com/jrgc6900760@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6316088

电子邮箱:jxzjjzbb@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京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景县景华大街278号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永兴大厦底商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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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洪臻

项目负责人: 王婷
电话:

0318-4222762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8-69007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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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jxcgjxmb0318@163.com

电子邮件: jrgc69007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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