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预招标

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6]6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区级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号)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冀州区“湖畔五彩果蔬”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包含8个子项,具体分为1、冀州“柿真好”蔬菜种植基地项目2、冀州区蓝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冀州区红果果高端设施蔬菜园区项目4、果蔬净菜加工项目5、辣椒初加工项目6、有机果蔬微生物菌肥加工项目7、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红色研学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信息与档案管理、项目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管理、保修期管理等,配合本项目的审计与稽查和结(决)算,提供法务咨询、平行检测、全过程审计等服务及委托方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服务要求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如:(1)根据合同约定,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3)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4)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5)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6)与完成项目建设相配套的服务。(7)负责在保修期内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保修维修工作。(8)协调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配合做好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协调工作。(9)配合委托方做好开工手续等工作。(10)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资格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及市政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或正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工程的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与项目管理中标单位不得为同一投标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00000分至20260716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30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张驰0318-8693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周宁0318-8539127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8-8678001

电子邮箱:jzfpbgs0318@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免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

河北雄安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路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1669号

邮编:

0532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张驰

联系人:

周宁

电话:

0318-8693186

电话:

0318-853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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