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南区市政防涝管网建设项目工业大街(京衡大街-长宁路)监理招标公告

衡水高新区南区市政防涝管网建设项目工业大街(京衡大街-长宁路)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HSKMGC-26017

1.招标条件

衡水高新区南区市政防涝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衡水高新区南区市政防涝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变更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6]2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安排资金(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建设单位 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衡水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 10053.3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 8910.07 万元;建设规模:衡水高新区南区市政防涝管网建设项目工业大街(京衡大街-长宁路)包括工业大街、工业大街支线和长宁路三个既有路段排水管网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 衡水高新区南区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监理

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70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            日起,至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2.4其他:1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2)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   /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  

3.8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2)其他监理人员配备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07319时00分至202608059时00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8  21  9  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5.3逾期递交至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zbtbfwpt/index)、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河北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s://zfcxjst.hebei.gov.cn:31803/#/myHome/index?redirect=/home?ms=)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  招标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王伟 招标代理机构:程浩 ,联系电话: 招标人:0318-2134442  招标代理机构:0318-2276636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318-2166609  

电子邮箱: jsj2166609@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一律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录查看。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招标人: 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7号;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18-2134442,电子邮箱:hsgxsz666@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东路727号;项目负责人:程浩,项目负责人电话:0318-2276636;联系人:程浩,联系电话: 0318-2276636 ,电子邮箱: kemai03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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