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高新区2024衡开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衡公土告字[2026]44

根据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和规划委员会(202615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

面积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建筑

密度

竞买

保证金

2024衡开12

和平西路南侧、顺兴街东侧

45030.57㎡

67.55亩

居住

≤2.5且>1

70

≤20%

9663.344万元

不动产单元代码为131102103005GB00022W00000000。

受让人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6]019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2021]7号),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

二、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个人)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报名申请。衡水市国有企业参加竞买报名的,应按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形的,依法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

2、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2024衡开12号地块起始单价为286.11万元/亩,起始总价19326.688万元。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6年819日至2026年98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816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6年99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9915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支行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13050171520809666666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滏阳西路128号)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女士 孟先生 电话:0318-6991050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18-2356681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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