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ZNHY2026001
1.招标条件
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已由阜发改招标核字(2026)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比例为100%。项目建设单位为阜城县教育局,招标人为阜城县教育局,委托代理机构为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的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5192.26平方米,基底面积2211.7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80米,共三层建有2块篮球场、1块网球场、4块匹克球场、体操训练室、器械健身、跆拳道等体育场地,同时建设配套的器材室、更衣室、卫生间、医务室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东安南大街与富民东路东南角,全民健身中心院内东侧。
2.2本次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0.58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
2.4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7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3日23时59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08 月07 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秀丽,联系电话:15030852613。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8-4622077/0318-4620760
电子邮箱:fc4622077@126.com/fcxjhj@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
准:/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阜城县教育局,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富强西路;联系人:安宁,联系电话:0318-4622542,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项目负责人:杨秀丽,项目负责人电话: 15030852613,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