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衡水市桃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桃数政投资备字〔2026〕1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建投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建投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设备购置
2.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在河北省衡水市胜利东路。本工程新建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本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640Wp光伏组件,二期计划装机容量为1.8MWp,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储能系统建设250KW/522KWH磷酸铁锂户外电池储能柜(2小时放电时长)。一标段为光伏系统设备购置,设备购置包括2813块太阳能板,18台110KW逆变器;二标段为储能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供货完成;二标段: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光伏系统设备购置,二标段:储能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供应商。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标段:逆变器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二标段:储能柜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9月11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1号楼2层2026;
项目负责人:刘佳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8-2997966
电子邮箱:fgwnyk505@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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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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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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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平台使用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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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建投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
联系人:周金境
联系电话:0318-2050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1号楼2层2026
项目负责人:刘佳
电 话:1933187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