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农(2026)4号批复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冀州区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施工;
2.1.2 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
2.1.3 建设规模:渠道清淤22.633km,渠道衬砌2.551km,铺设输水管道1.655km;新建(重建)过路涵36座,新建水闸12座、渡槽(带闸)1座、扬水点80座,铺设扬水点连接机井输水低压管道54.973km等;
2.1.4 计划工期:全部工程须于2027年03月31日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的相应履约能力。
3.1.2 财务要求: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亏损,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清算等影响履约的情形。
3.1.3 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岗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项目经理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行业制度规定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投标限制处罚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06日0:00至2026年08月1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的评审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质疑的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
联系部门: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耿同华、0318-86696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精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雷祎涵、1678879687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318-6178112
电子邮箱:lwn8019@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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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精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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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冀新东路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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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世纪佳泰大厦A座100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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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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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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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耿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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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雷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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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8-866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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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1678879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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