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衡路与振华路交口西侧10KV线路迁改工程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衡路与振华路交口西侧10KV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以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衡水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5】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规模:新建10KV电缆管道,管内敷设10KV电缆、电缆井、立钢杆等;拆除10KV钢杆、电杆、架空线路等。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09:00至 2025 年 12 月 01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能判断出供应商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具体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滏东街766号桃城壹号1号楼2单元401室
联系人:常冬梅
联系电话:0318-8072598
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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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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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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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衡路与振华路交口西侧10KV线路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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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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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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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衡水高新区产业孵化中心(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长庆路199号)
邮 编: 053000
联 系 人: 郗彩荣
电 话: 0318-23308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滏东街766号桃城壹号1号楼2单元401室
邮 编: 053000
联 系 人: 常冬梅
电 话: 0318-80725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