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张桥水闸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城县张桥水闸重建项目 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阜城县张桥水闸重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省市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阜城县张桥水闸重建项目
2.2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崔庙镇。
2.3招标内容:拆建张桥水闸,保证江江河防洪排沥安全;引水蓄水灌溉。上下游连接段、闸室段拆除重建及启闭设备更换等,设计流量同原来设计流量,为181.0m3/s。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工期:6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和规范。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3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为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水利局
地址:衡水市阜城县东安南大街168号
联系人:高丙忠
联系电话:0318-48926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迅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安路289号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318-682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