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9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建设内容及规模: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分为南段和北段,总长度为17.216km:其中南段长度为7.687km,起点为留驾井桥,终点在塔头桥;北段长度为9.529km,起点为刘林桥下游400米,终点在清凉江阜城段末端,主要为河道清淤疏浚。 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4.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其它主要人员要求:需配备水土保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与监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监理;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监理;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需配备水土保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与监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其它主要人员要求:需配备水土保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与监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监理;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监理;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需配备水土保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与监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0 09:00:002024-02-04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2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阜城县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北大街459号
邮编:

0537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尤朝明

联系人: 张想
电话:

0318-4892610

电话: 1763182259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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