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第四初级实验中学项目图书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雄县第四初级实验中学项目 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第四初级实验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雄改发投字 【 2023 】 14 号 )、 雄县改革发展局 关于雄县第四初级实验中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雄改发审字【 2023 】 8 号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第四初级实验中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的意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县第四初级实验中学项目图书综合楼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 图书综合楼及其周边的南大门、室外工程、外线等配套设施。图书综合楼建筑面积 5710.1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880.02 ㎡,地下建筑面积 1830.09 ㎡;南大门建筑面积 12.71 ㎡ ;
2.2 建设 地点 : 雄县世纪大街东延北侧,雄县第三高级中学东侧 ;
2.3 招标控制价: 3910.111613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图书综合楼及其周边的南大门、室外工程、外线等配套设施 ,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5 计划工期: 548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以上资质 , 需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最低要求: /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一名,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 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 ; 无在建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不少于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2 、 2023 、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 。
(5)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6)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或监理人 ;
f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雄安新区 投标资格;
j .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 一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 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 ;
t . 投标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中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 行为 ;
u. 被本项目招标 人或招标人 上级单位 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 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 上级单位 纳入严重失信 名单的(包括因拖欠 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 动)(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 ov .cn )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L 项修改为本条);
z.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 ( 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A.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B.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 近一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p 项修改为本条 ) 。
D.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 ( 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r 项修改为本条 ) 。
E. 投标人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F.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上述 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 对多个 标段提出投标 时 ,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3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 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 点: https://kb.xaprte.com 、 https://ww.xaprtc.c om 。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 投标人需 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szj.hebei.gov.cn/zbtbfwpt/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铃铛阁大街
联系人: 张亨
电 话: 1663338289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368 号金石工业园 1319
联系人: 常华蔷、赵松涛
电 话: 18632196979 、 0311-6668285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 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 手册 详见 “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
10. 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 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 在 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 备用。 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电子或纸质 投标文件 的 ,招标人 均 不予受理 。
10. 3 开标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 人 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 ,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 人 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 发生故障或用错、 未 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 系统 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 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 个 CA 数字证书 ,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 的 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 数字证书 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 6 投标 人 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上传。
10. 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 人 或者技术服务 。 技术咨询电话: 0312 -5620113 。
10.8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的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1 。电子招投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14.3880 版本编制。
10.9 CA 数字 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开标异议除外 ), 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 ” 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常华蔷、赵松涛 ,联系电话: 18632196979 、 0311-66682853 ,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368 号金石工业园 1319 ,电子邮箱: zhaobiao5@sina.com 。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0312-5302108 , 电子邮箱:xxzji5302108@163.com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 、 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1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2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省平台 ” ,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 “ 雄安新区 ” 进行线上核验。
10.14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于上线“暗标格式智能检测”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 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 )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