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重点区域大气精细化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沧州市新华区重点区域大气精细化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6-09-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084670010005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重点区域大气精细化治理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
    最高限价:3000000.00
    采购需求:沧州市新华区重点区域大气精细化治理项目囊括常态化保障服务、精细化溯源和管控、以及管控能力的提升。以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数据为核心,开展日常空气质量研判分析。通过空气质量历史数据提供空气质量预报,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预测,开展应急保障服务。结合制约空气质量目标完成的工作,开展陆地巡航、空中巡查的立体监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8-12至2026-08-18,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及远程异地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一律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一经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电子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3501666。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南大道20号
    联系方式:0317-320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建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家园廉租房小区29号门市
    联系方式:0317-350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林
    电话:0317-35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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