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施工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源发改投资[2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受“23·7”海河流域特大洪水影响,涞源县17个乡镇所在的拒马河、唐河及其支流多处护村护地坝发生水毁,为保障沿河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涞源县17个乡镇70个村的护村护地坝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坝轴线基本沿原坝体轴线布设,并结合“23·7”洪水岸坎冲刷情况,对局部坝址进行调整。本工程恢复重建护村护地坝总长50.4km。工程等别为Ⅴ等,护村护地坝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护村坝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护地坝按原标准改建,结构安全满足5年一遇洪水要求;局部损毁段按原标准修复。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建设地点:涞源县17个乡镇70个村。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 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YX/ZHCJ/HCHDB-SG-2024-01。 计划工期: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对涞源县17个乡镇70个村护村护地坝修复重建,修复重建总长50.4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版:乙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2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书;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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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签字盖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事宜。(3)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9 13:00至2024-0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haoyu.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涞源镇中心路114号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 邮编: | / |
邮编: | 300250 |
| 联系人: | 张小霞 |
联系人: | 任少腾、李珊珊 |
| 电话: | 0312-7321323 |
电话: | 022-26154622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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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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