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莲发改审字[202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 项目规模:对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涉及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实施雨污水管道、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共改造雨水管网5569m、污水管网5383m,并实施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改造、路面恢复、交通、绿化、照明等。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提供承诺函);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即监理大纲(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型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2 00:00    2024-03-1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同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2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莲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广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76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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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晓东

联系人: 张洋
电话:

17778887030

电话: 191331590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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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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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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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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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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