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0622240006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 出让公告
清公字【 202 4 】第 6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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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 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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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202 4 - 02 号 |
莲池南大街东、发展东路北 |
16038.50 |
医疗卫生用地 |
5 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35 |
≤ 60 |
2704.74 |
2671 |
备注 :该宗地涉及违法,行政处罚已履行到位;竞买保证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2671万元,地上建筑物保证金33.74万元﹚; 增幅价按 10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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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 挂牌出让 文件。
三、本次 挂牌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挂牌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 4 年 3 月 31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 4 年 4 月 08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1)代理室 向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4 月 08 日 1 7 时 0 0 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将在 202 4 年 4 月 08 日 17 时 3 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楼第一 开标 室 ,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地块编号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清 202 4 - 02 号 |
202 4 年 4 月 01 日 9时00分 |
202 4 年 4 月 11 日 10 时 0 0分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 挂牌 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 挂牌 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电话: 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 191号
杨先生 0312-7950890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