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馆自然告字[2024]4号)
馆自然告字[2024]4号 2024/03/12
经馆陶县人民政府批准,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年8号
|
宗地总面积:
|
60230.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能街北、西宝村进村路东侧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0230.08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912.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22324BA0005
|
|
|
|
|
|
|
起始价:
|
912.4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宗地编号:
|
2024年10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4879.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宝路东侧、美农优选项目东侧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4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4879.92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9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3524BB0008
|
|
|
|
|
|
|
起始价:
|
9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二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8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23年8号地拍卖起始价912.48万元,其中含地上建筑物价款343.18万元,溢价全部为地价,地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由竞得者分别上交;该宗地按照《河北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暂行办法》设定为弹性年期出让地块;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GDP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按照《馆陶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馆陶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2024年10号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GDP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按照《馆陶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馆陶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馆陶县新华街北段路东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6320009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