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0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31 17: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2-18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2-2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2-28 09:30:00
正式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经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围行审投[2023]21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圣拓(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喇嘛地河(7+300至14+840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喇嘛地河新地村至岗子村段,治理全长约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垃圾清理、种植土覆土、修建植物护岸、建设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建透水过滤坝2道、修建河道子槽。 

3、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地镇。 

4、工期: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现场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

时间:2024年 01  25  08时30分至2024年 01  31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五、特别说明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须知: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1.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在新版网站注册并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并办理数字证书(河北CA、北京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 2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数据电子版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 2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响应人应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在线参与开标,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前请登录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自行查看平台右下角【投标流程】-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网上开标操作视频(投标供应商),如有不明确请咨询平台技术客服。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据冀财采【2021】7号文件规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已发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投标保证金承诺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并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对所投标段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果不进行该操作,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外围因素等问题,提早上传,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通祥街137号 

    人:夏鹏飞  

       话:(0314)7528189 

    招标代理机构:圣拓(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工业园D座1106室   

    联系人:刘晓宏 

    电话:0311-883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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