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潮白河流域上游天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17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8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4-02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12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4-12 09:00:00
正式公告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潮白河流域上游天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潮白河流域上游天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核准号:2024-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杨木栅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北京支援合作办京津对口帮扶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杨木栅子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县; 建设内容:建设浆砌护坝1000米;石笼护坝1000米;修建谷坊坝2道;修建管漫水桥涵3座,种植阔叶北京杨共15000株,疏通河道15000米等相关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5963076.77元; 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4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2 09:00至2024-03-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杨木栅子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匠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东盛办事处麻家营村富强路六号 

邮编:

068350 

邮编:

074000 

联系人:

张宏伟 

联系人:

衡秀秀 

电话:

0314-8235105 

电话:

0314-83167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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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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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546907659@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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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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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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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604115600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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