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9002602792001
项目名称: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410000.00
最高限价: 单价限价 1180元/吨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第四部分#detail#液氧供应招标公告#_#pdf#_#3b1597e9-d1e3-a918-b06e-3d44322cc689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生产厂家投标,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以下资质: 1)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液氧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3.2 如非生产厂家投标,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液氧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所投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其生产厂家须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属于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或类似描述); 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或类似描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4日至 2026年07月20日, 09:00-12:00-12:00-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0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5日09点15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 注: (1)不同投标供应商根据同一个IP账号下载征集文件制作标书的为无效投标。 (2)不同投标供应商根据同一个IP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其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认同征集文件全部内容。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98566; 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2017288。 3.本项目发布的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工作。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 31号
联系方式: 康主任 0317-207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厦1601室
联系方式: 韩工 0317-5298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 话: 0317-5298566
项目编号: Z1309002602792001
项目名称: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410000.00
最高限价: 单价限价 1180元/吨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第四部分#detail#液氧供应招标公告#_#pdf#_#3b1597e9-d1e3-a918-b06e-3d44322cc689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生产厂家投标,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以下资质: 1)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液氧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3.2 如非生产厂家投标,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液氧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所投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其生产厂家须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属于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或类似描述); 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 类或类似描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4日至 2026年07月20日, 09:00-12:00-12:00-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0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5日09点15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 注: (1)不同投标供应商根据同一个IP账号下载征集文件制作标书的为无效投标。 (2)不同投标供应商根据同一个IP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其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认同征集文件全部内容。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98566; 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2017288。 3.本项目发布的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工作。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 31号
联系方式: 康主任 0317-207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华景通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大厦1601室
联系方式: 韩工 0317-5298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 话: 0317-529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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