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安平分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2360001009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安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安平县东马北路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丽梅 0318-78600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9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牛翠贤 崔凯歌 王云姣 刘天 0311-87909566
采购预算金额:4789265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2039.93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7917.89㎡(约176.88亩),总建筑面积85520.97㎡。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食堂、附属用房和配套工程以及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容纳教师约250人,学生约2300人。
  2.2招标范围: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临建房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进行项目前后期施工手续的报批工作、参加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食堂、附属用房和配套工程以及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7892.65 万元。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孙犁路西侧。
  2.3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自合同生效后3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1个月。
  2.4 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孙犁路西侧。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业绩: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企业业绩: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4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 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24%(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1-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1-0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1-27 09:00
开标时间:2026-01-27 09:0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供货时间:设计工期:自合同生效后3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1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临建房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进行项目前后期施工手续的报批工作、参加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食堂、附属用房和配套工程以及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7909566
备注: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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