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农业农村局尚义县燕麦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CZBZJK2026-027
项目名称: 尚义县农业农村局尚义县燕麦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56943.19
最高限价: 1556943.19
采购需求: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供电工程、烘干设备基础工程、室内燃气工程、室外燃气工程及50米和45米阳光棚工程、路面硬化350余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公用管道安装(GB1)和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4日至 2026年08月10日,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0.88%计费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0.616%计费。(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6)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7)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尚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一中路3号
联系方式: 张建平 0313-433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 白永莉 0311-6679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永莉
电 话: 0311-66792269
项目编号: YCZBZJK2026-027
项目名称: 尚义县农业农村局尚义县燕麦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56943.19
最高限价: 1556943.19
采购需求: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供电工程、烘干设备基础工程、室内燃气工程、室外燃气工程及50米和45米阳光棚工程、路面硬化350余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公用管道安装(GB1)和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4日至 2026年08月10日,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0.88%计费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0.616%计费。(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6)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7)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尚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一中路3号
联系方式: 张建平 0313-433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 白永莉 0311-6679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永莉
电 话: 0311-6679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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