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JS-G202607545
项目名称: 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00000.00
最高限价: 40万元(其中1包:20万元,2包:20万元)
采购需求: 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竞争性磋商公告#_#pdf#_#2a490e8b-ed64-7040-172b-bfc44cc15b9c@_@特定资格说明#_#png#_#70dd2eef-9d02-9f87-c035-921c82b8c284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 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至 2026年09月04日, 09:00-12:00-2:00-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21515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本级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
联系方式: 刘霜 0317-551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 韩金行 0317-215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金行
电 话: 0317-2151588
项目编号: HBJS-G202607545
项目名称: 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00000.00
最高限价: 40万元(其中1包:20万元,2包:20万元)
采购需求: 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竞争性磋商公告#_#pdf#_#2a490e8b-ed64-7040-172b-bfc44cc15b9c@_@特定资格说明#_#png#_#70dd2eef-9d02-9f87-c035-921c82b8c284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 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至 2026年09月04日, 09:00-12:00-2:00-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0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21515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本级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
联系方式: 刘霜 0317-551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联系方式: 韩金行 0317-215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金行
电 话: 0317-215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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