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文安县博物馆基础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10262600642301
项目名称: 文安县博物馆基础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39222.18
最高限价: 1539222.18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标书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 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至 2026年09月08日, 08:30-12:00-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点30分
地点: 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为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指定位置上传。 3、本项目将采用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采购文件。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地址: 文安县政通道283号
联系方式: 吕振勇 0316-523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锋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奥韵17-1-1302(限办公)
联系方式: 朱学玲 0316-622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学玲
电 话: 0316-6222262
项目编号: Z1310262600642301
项目名称: 文安县博物馆基础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39222.18
最高限价: 1539222.18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标书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 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至 2026年09月08日, 08:30-12:00-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点30分
地点: 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为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指定位置上传。 3、本项目将采用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采购文件。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地址: 文安县政通道283号
联系方式: 吕振勇 0316-523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锋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奥韵17-1-1302(限办公)
联系方式: 朱学玲 0316-622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学玲
电 话: 0316-62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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